关于建立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对全市“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的引导和管理,根据《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建立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申请入库、出库等备案管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入库申请材料
(一)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申请表(附件);
(二)加盖本单位印章的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在其它行政区域注册的测绘中介服务机构,还应提交在本市具有相对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
二、入库备案程序
名录库备案实行自愿申请,具备申请条件的测绘服务中介机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备案申请:申请单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报至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申请核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核实测绘服务机构的备案申请信息,核查是否符合名录库备案条件;
(三)名录备案:经核实符合名录库备案要求的,纳入名录库,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及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中介超市(烟台站)公布。
三、出库规定
名录库中的测绘中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依法承担法律和行政责任外,将移出名录库,一年内不得申请进入名录库:
(一)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进入名录库的;
(二)测绘资质证书失效或被吊销、注销的;
(三)有不良信用信息且在影响期内的;
(四)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多测合一”业务的;
(五)测绘成果质量被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抽检判定为批不合格;
(六)被项目业主投诉2次及以上,且经查确有过错的;
(七)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名录库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定期在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及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中介超市(烟台站)公布名录库,方便企业、群众选择“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0535-6719012
附件:“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申请表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8日